
浙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依托单位为浙江大学。中心下设五个研究方向:宋元文学与文化、宋明理学与思想史、宋明经学与儒学史、职官科举制度文化、佛道文献与佛道史。2020年度浙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基地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已启动,开始正式接受各单位研究人员的课题申报。具体事项如下:
一、课题申报指南
本中心课题研究主要围绕“宋学”,即研究宋代兴起的新型态的文化学术(“宋型文化”)及其发展演化,核心是研究宋代及宋代以后直至近代的历史学、哲学、文学、经学、儒学、宗教、浙学、文献学及其在思想、政治、经济、制度等方面的发展变化。2020年度课题申报指南目录包括:
1.宋代官制、科举研究
2.宋明经学、理学研究
3.宋元文学与宋型文化
4.宋、辽、金、西夏、元宗教研究
5.与宋学相关的其他研究
6.宋学研究的信息化与国际化
二、申报立项的课题,通过宋学中心专家初审及省社科联两轮评审后,立为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为保证课题的高质量顺利完成,本中心鼓励并向研究成果最终形式为著作的以及已有相关研究基础的课题倾斜,如在申报前课题已完成50%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通过评审。三、本年度浙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基地课题级别为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课题,根据课题申报数和立项数3:1的比例确定。浙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立项数最多不超过5项。
四、本研究中心对立项的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给予资助。重点课题资助经费4万元。
五、每个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基地课题。已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浙江省社科规划课题(包括基地课题、浙江文化研究工程)未完成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基地课题。
六、立项课题,必须遵守《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与《宋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立项课题负责人应与本中心签订《课题立项协议书》,明确各自职责。
七、课题完成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研究时间从立项文件公布之日算起,到期未完成者,,须提交延期申请;逾期仍未完成,一律撤题。
八、课题申报所需的各种材料(申报通知、课题申报表、汇总表等),可至“浙江社科网”http://www.zjskw.gov.cn查询并下载。
要求将课题申报表1式3份(个人签名、单位盖章)、活页1式10份,申报表和活页一律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邮寄至本宋学研究中心;同时将申报表、活页的电子稿发至songxue_zju@163.com 。
九、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0日。
十、结题要求
1.课题成果的研究内容必须紧扣申报主题和研究范围。公开发表的论文,须首要标注“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浙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课题成果(编号xxx)”字样;出版的著作,须将“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成果”作为同一级别课题的唯一标注。未达到以上标注要求的,结项时不予认可。
2.成果形式为专著的,应同时发表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一级期刊论文1篇以上;成果形式为论文的,应发表课题负责人作为第一作者的一级期刊论文不少于2篇(期刊级别参照浙江大学《国内学术期刊名录•2016年修订版》)。发表在SCI、SSCI、A&HCI等收录期刊且符合2016年(修订版)浙江大学学术期刊名录的外文期刊的论文,需所在单位提供审核意见,同时提供论文的中文译稿和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出具的收录证明等材料。
3.课题成果符合以下条件的,自动认定为结题:
(1)以立项课题为基础的相同选题立项为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以上;
(2)课题研究成果入选国家社科基金文库或获得省部级成果奖二等奖以上。
4.课题完成后,课题负责人应将完整的结项材料包括研究成果,报经课题承担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本基地及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科研管理部审核。浙江大学社会科学研究院科研管理部对照结项标准审核把关后,上报浙江省社科联科研管理处办理验收结项手续。结项材料包括:
①研究成果(成果形式为专著的,提供出版后的著作3本(套);成果形式为论文的,提供发表刊物原件或与原件审核后的复印件1份。
②《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1份。
③符合自动认定结题条件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课题结项手续。
5.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联系人及方式:
1.联系人:陶然,15336552659 / 0571-88273747
2.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体育馆南浙大通信邮政快递服务部2312信箱(310028)
3.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行政楼415办公室
附件:1.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课题申报表及活页
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
浙江大学宋学研究中心
2019年10月20日